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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个申请援助的窗口完成]
困难群众经常向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社会福利等部门申请救助。以前,他们必须管理几个部门才能分别申请。现在他们可以在一个窗口向所有部门申请援助。昨天,我们从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我市启动了“一户受理、协调处理”的救助机制,将于本月底全面实施。
民政部门主要实施的救助有:
1.最低生活保障
救助对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或个人。
2.对穷人的支持
救济对象: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得到法律支持、抚养或抚养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其法律支持者无能力支持、抚养或抚养的人。
3.临时协助
救助对象: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因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导致其他必要费用突然增加,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处于严重困难状态,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处于严重困难状态的家庭和个人。
4.灾难紧急救援
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重灾区和家庭,及时开展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受灾居民房屋恢复重建、干旱临时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灾民亲属慰问金等。
此外,还有一些跨部门的联合援助。例如,对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将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支付住房租赁补贴和农村地区危房改造方面给予援助。住房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牵头实施,民政等部门将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