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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武汉市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据了解,武汉市明年将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农村居民参与度大幅提升。
根据该规划,武汉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垃圾的利用和处理,完善和优化生活垃圾和农业垃圾,建立“家庭分类、集体清扫、村庄收集、街道运输、市、区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推进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地方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建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对非正式垃圾场的调查和整治,严厉打击农村乱倒乱堆垃圾行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提出,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根据当地条件,选择施工方式和污水处理工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的要求,逐步推进村内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道长度系统和湖泊长度系统管理。
为确保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期运行,政府部门将制定管理措施,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理与保障,规范和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定期调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批评或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