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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政府常委会原则上通过了《武汉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12月1日起,明确处罚140多种行政过错。当你去政务中心办事的时候,你有没有遇到过“难看”的工作人员?从现在起,在武汉市,行政人员如果忽视客户,不答复或拖延,将面临责任。目前,武汉市已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划分为15类140多种情况,制约着行政权力的各个环节。

武汉公务员“脸色难看”将因拖延被处罚

《武汉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部分内容: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对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17种行为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包括不在公共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不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依法举行听证。

明确指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资格、扣发奖金、诫勉谈话、暂停执法活动、调离岗位、撤职、警告等。

其中,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应当追究行政过错的;干扰、阻挠或者不配合对其行政过错行为的调查的;对投诉人、投诉人、检举人或者责任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或者娱乐活动以及接受其他不正当服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公务员“脸色难看”将因拖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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