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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碎花裙”女人似乎要把包还给主人要钱和东西
图为葛先生(左)感谢警方。
地铁里突然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在混乱中,一个装有11000元现金的男乘客的包被捡到。警方在推特上称,这名女子“碎花裙”是来归还包的。昨天,“碎花裙”的女人似乎主动退了包。店主从南昌回来,连夜把包拿走了。钱没有少。
昨天早上7点左右,这名“碎花裙”女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将她找到的手提包交给了黄金口派出所的警察。她没有穿当天的碎花裙,一脸内疚地说,“太晚了,所以主人很担心。”据报道,她在前天早上主动打电话给警察局承认捡到了包,但当时正在出差。她昨天早上回到武汉,7点钟乘出租车,7点20分到达警察局取回包。
这名妇女告诉警方,5月30日,当持刀抢劫发生时,她在地铁4号线第一节车厢的左侧,乘客惊恐地向前跑去。她立刻蹲在角落里,看到人们在逃跑,他们的行李被扔得满地都是。她想拿起一个护头来防止刀子割伤。原来,她看见一个手提箱,俯身向前想抓住它,但被踢开了。一个棕色男人的手提包在手边。她抓起它,戴在头上,“出于自我保护”"我非常紧张,不在乎多带一个包。"这名妇女说,当她回到家,她打开包,发现里面有大量现金和一个玉镯及其他物品。她惊呆了。第二天出差时,她把包落在家里,当她不在城里时,看到警察打电话给她,让她在网上归还。
昨日,接到黄金口派出所电话的葛先生,立即从南昌出发前往武汉,并于晚上8点左右抵达派出所。
在做好记录后,葛先生收到了找回的包,里面有不少现金、玉镯、太阳镜和身份证。他特意拿出玉镯对记者说:“这是我朋友让我带回家的。它不贵,但非常重要。”多亏了警察和媒体。临行前,他拉着副局长胡立新的手,叹了口气,“幸亏你给了我100块钱,否则我就搬不动了。”。"
当葛先生上车时,他挥手说,“事情到此结束。我已经原谅了那个女人,也不得不原谅别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志良博士表示,法律规定拾得人有义务将遗失物返还失主或者及时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然而,该名女子自愿归还了该包,并没有对包的主人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她的行为仍然值得肯定。
警方称贪污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店主葛先生已经理解了拿包的女人,不会追究她的责任。警察不会惩罚那个主动归还包的女人。
网友@武汉平安边肖也表示:“自愿退货是好事。当时的情况也很特殊。震惊之余,每个人都给她留了一些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