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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侯
6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披露,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员视频会议,研究新《证券法》并安排实施。会议由华富证券董事长、委员会主任金金林主持,50多名委员和代表出席了会议。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安宋庆出席会议并交流学习经验。
安宋庆在交易所表示,新《证券法》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了协会自律管理职责,新规定了协会自律管理的七项职责,其中一项是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协会促进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重要平台,委员会希望借新证券法实施的契机,加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研究,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明确买方中介业务的勤勉义务,总结推广示范做法,更好地适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改革,促进行业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更加成熟和定型。
安宋庆强调,新实施的《证券法》将促进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治三位一体的证券业治理体系的形成。加强行业自律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弹性,发挥自律效能。首先,要坚持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督之间适度的劳动分配合作,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和预防性监督作用;二是坚持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的积极列表定位,引导行业机构遵守会展业规范;三是坚持自律管理的制度供给,增强自律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第四,坚持自律管理的市场属性,构建自律、道德、诚信、信誉的市场导向机制;五是坚持自律管理的服务传递功能,引导行业机构自主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会议就加强投资者适宜性实施、完善预付款制度、评估对证券公司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证券公司应在机制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对普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同时,要着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积极推进证券经纪业务转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平衡,不断增强资本市场资本供给的多样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会议强调,委员会应继续发挥共建、共管、共享平台的作用,落实新《证券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通过制定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开展评估和评价、推广最佳做法和示范案例,落实以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和风险预警为核心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编辑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