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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俄罗斯和欧盟国家开发了油气管道网络,油气管道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位居世界前列。它们的监管模式具有代表性,而天然气管网监管具有代表性。
首先,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天然气管网管理模式属于完全市场型
美国天然气管网的运营模式属于完全市场型,管道运输和销售业务完全分离。有许多专业的天然气管道运输公司,包括许多私有的独立管道运输服务公司和综合能源公司的专业子公司。各种公司都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参与天然气运输。天然气管道网络由联邦和州政府监管,市场完全自由化,管道网络运行良好。
政府已经建立了专门和独立的能源机构和能源监管机构。能源部是能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能源发展与安全的重大政策和相关政策;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是能源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监管政策。各州还设立了相对独立的监管部门,形成了在联邦和州一级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管理体系。监管机构独立于政府,具有司法裁决职能。对油气管网的建设、运营、接入、安全、环保、运输价格和服务行使审批和独立监管权,有效保障政府能源政策的落实。
二是俄罗斯天然气管网实行独家垄断管理模式,上、中、下游业务一体化
俄罗斯的天然气管道网络一直由政府管理,并有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天然气管道系统由gazprom垄断,Gazprom是一家国有垄断公司,整合了上游、中游和下游。
俄罗斯的天然气运输业务由国家行政管理和监管机构的监管相结合进行监管,即燃料和电力部(一个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能源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和控制。燃料动力部代表国有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负责制定天然气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并与油气运输公司共同发布油气工业法规;能源部负责调整天然气的工业和民用批发价格、天然气干线管道和地方管网的运费率,并协调和解决运输公司与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之间的争端。目前,政府已经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以强制管道的开放和用户的公平进入。
第三,欧盟国家天然气管网的多种管理模式并存,既有市场导向的,也有垄断导向的
欧盟国家天然气管网的运行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私人模式。德国的长距离管道网络由几条私人管道组成,每条管道都被一家公司垄断。政府通过授权经营和优惠财税政策鼓励投资,通过价格控制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第二种是以英国、意大利和法国为代表的国家垄断模式。国家对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投资,依靠国家垄断力量使天然气工业成熟。英国天然气工业进入成熟阶段后,国有企业私有化,市场逐步放开,引入第三方供应商。意大利和法国继续采用国家垄断模式经营天然气管网,只是在欧盟建立统一的天然气市场的背景下才迈出了开放的一步。
三是以荷兰为代表的混合经营模式。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经营的管网公司共同经营。
欧盟天然气管网监管机构包括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政府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并向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报告相关情况。成员国政府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处理争端,建立透明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分离各个环节的业务,并向第三方开放管道。
(摘自《天然气管网:如何管理美国、俄罗斯和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