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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5日消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先行行动》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优质发展,有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散装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 《散装固体废物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录》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确定,现予发布。
要求相关地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提出时间进度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基地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上报的实施方案,及时推进基地项目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基地建设任务的完成。
基地建设期限届满后,相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提出明确的评估验收结论,并及时上报。评估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基地注册资格;同时,要认真总结基地建设工作,促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的交流和推广,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优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