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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伟
中国信托协会近日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营业务数据》显示,信托资产规模持续稳步下降,信托资产风险率上升。
数据显示,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连续7个季度下降。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委托资产余额为22万亿元,比第二季度末减少5376.9亿元,比上季度减少2.39%。受严格监管、强力监管等政策措施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托资产风险率上升。2019年第二季度末,信托资产的风险率为1.54%,比第一季度末上升0.28个百分点。第三季度末,信托资产的风险率上升至2.1%。业内人士表示,自《资产管理新规定》颁布以来,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普遍增强,信托行业整体风险可控。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耀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应该从过度依赖渠道业务向“受他人委托代为理财”的信托业务源头转变。未来,信托业将在加强对实体经济和证券信托投资的支持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截至2017年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6.25万亿元,同比增长近30%。然而,随着《资产管理新规定》草案的出台,信托资产的规模却在稳步下降。当时有业内人士认为,2017年渠道业务约占70%,这是推动信任规模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然而,《新资产管理条例》消除了多层套汇,抑制了渠道业务,对信托业产生了很大影响。
自2019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信托业的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资产管理新规”的监管要求,如降低杠杆率、打破刚性交易和去套期保值。例如,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仅降低了信托公司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的门槛,还明确和完善了具体业务操作规范的标准,增加了“禁止信托作为渠道,强化信托公司积极管理责任”的要求。据分析,截至2018年底,保险机构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27万亿元。上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信托业作为回报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其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信托资产规模持续下降,主要是因为交易管理信托规模下降更多,行业去渠道化的影响进一步显现。随着空传统业务的减少,信托公司已经转变为主动管理业务,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和家庭信托成为主要发展方向。此外,《新资产管理条例》打破了刚性赎回,这也有利于促进信托业的回归原点,促进信托业的合理发展。a股上市公司安信信托在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表示,信托行业未来将更加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基于行业的主动管理能力将成为竞争的主要轨道。
继续退货业务的来源
王耀基表示,信托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主要业务数据显示,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新资产管理条例”过渡期的信托行业在缩小规模、疏通渠道、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拓展新业务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然而,信托业仍需不断努力,扭转过度依赖渠道的粗放经营局面和返利业务的源头。
王耀基认为,目前信托业的分流和规模缩减表明,对信托业影响深远的“新资产管理条例”正在发挥作用。长期以来,信托业凭借自身的行业优势,与券商、基金合作从事交易管理渠道业务,成为银行资金绕开监管、投资禁入或限制行业的主要载体。此外,进行现金交易和资金集中不仅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还会加剧金融风险的积累。《新资产管理条例》要求信托等行业在规范其资产管理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打破交易、消除套汇、走渠道,这意味着信托等行业要从以往大量取胜的粗放经营阶段转变为追求质量的集约经营阶段,以规范资产管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清理金融混乱,防范金融风险。
此外,信托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差异化经营,特别是为一些无法从银行和股市融资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我们还可以积极拓展家庭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此外,要抓住资本市场加快改革开放的机遇,积极推进信托业向资产证券化转型。
专家表示,信托业应深化转型,寻求高质量发展。《新资产管理条例》提升了信托公司的收益来源,充分发挥了信托制度的优势,在差异化经营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信托制度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和优势,有利于信托公司深入挖掘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商机。光大信托董事长严最近表示,信托行业模式应转型为基金、证券化和资产管理,信贷和银行业务模式应彻底改变,影子银行应转型为真正的资产管理机构。光大信托发展资产证券化,帮助实体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随着abn、abs等标准化融资工具在大力推广中的发展,各类产权信托服务实体的现有规模为366亿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实体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