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00字,读完约5分钟
无需提供下岗失业证明、社会保障支付证明、子女入学证明等。对于最低生活津贴,政府部门将直接在网上核实。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立批准证书》,无需提供服务场所所有权证明。记者近日从武汉清洁认证专场了解到,武汉去年推出了清洁认证。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已清理各类认证项目125项。消除“外来花卉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
武汉市清理认证工作特别类介绍,改革有要求。清理认证事项不仅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创业,也是不断深化“放松管制”改革、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群众有发言权。长期以来,群众和企业一直抱怨在办事过程中要出具各种无意义的证明,增加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消除“外来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意义的证明势在必行。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表示,除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认证项目外,各地区自行设定的认证项目将在2018年底前取消。地方法规规定的认证项目也应根据清洁工作精神逐一研究,并尽可能取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放管制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要求,司法部负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这项工作。武汉市及时部署清理工作,成立清理工作专场,制定工作计划,组织15个区(包括开发区和风景区管委会)和40个市级部门,认真清理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认证事项。市法制办会同市编办、行署、互联网信息办,对各单位提交的清理建议进行审查总结,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召开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对分歧较大的清理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同时,应主动向上级机关请示,并将清理情况及时向省司法厅报告。如果认证涉及地方性法规,还特别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室的意见。
此次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不必要、不合理和可替代的认证事项;第二,没有法律法规的证据;第三,有关部门和办事机构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第四是武汉地方法规规定的认证项目,但可以取消。
根据国家对认证事项清理的要求,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证事项应尽可能取消;原则上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项目。确需保留的,应当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设定依据、保留理由、基本实施情况、征求的相关意见、研究讨论材料以及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提出的建议后,逐项列出,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予以设定。
经过认真清理,涉及武汉市9项地方性法规规定的14项认证,建议取消10项,保留4项。市政府规定的40项认证已全部取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85项证明已全部取消。这一次,认证问题得到了解决。武汉已清理各类证件125件。本次清理认证涉及的市政府规章将同时打包修订,并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详见248433.html)武汉市地方性法规,按照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认证事项取消后,相关事项的处理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表示,按照“群众少跑腿、数据多修路”的原则,“互联网+政府服务”将全面实施,由“群众来回跑”转变为“政府办”或“部门一起跑”。相关认证项目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向负责人索要被取消的认证材料。请求单位应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查、调查核实、部门间查询等方式核实相关信息。,被查询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回复查询内容。同时,我们将大力推行通报承诺制度,采取“部门通报+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监管”的“连锁”方式处理部分事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群众和企业承诺的事后审查,严肃查处虚假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
清理认证项目取消了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生育保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廉租住房申请、临时救助、小微企业融资、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租赁住房、从事网上汽车租赁业务和服务车辆登记等相关认证项目。详见认证项目取消清单。
其中,一是无需证明直接注销,如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立批准证书》,原要求提供服务场所的权属证明,注销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第二,如果有一个证书,不需要多次颁发,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计划生育奖励退休职工的市属企业,原来需要企业颁发解除劳动关系证书,现在改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个人承诺取代了证书。例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原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现在则采用“部门通知+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监督”的“连锁”方式办理;
第四,“大规模运行”已改为“政府运行”或“在线运行”。例如,对于最低生活津贴,需要提供许多证明,如下岗工人失业证明、社会保险支付证明和儿童上学证明。现在,民政部门通过网上核查、调查核实、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了核实,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