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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授权并征得市政府同意,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武汉智能网联盟路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推进智能网联盟路测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路测管理工作流程、应用和推广程序。试验车辆上路前,需向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提交路试申请表。测试完成后,市智能网路测管理联合工作组将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批。

武汉启动智能联网车辆道路测试

为引导全市智能联网汽车从研发测试到示范推广和商业应用,鼓励和支持全市智能联网汽车产业发展,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成立武汉智能联网汽车路测管理联合工作组,负责全市智能联网汽车路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文件指出,市联合工作组负责成立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测试申请,开展智能网联合汽车道路测试的技术验证,对测试申请进行初审,形成结果报告,并上报市联合工作组审批。

市联合工作组还将成立武汉智能网联盟道路试验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武汉智能网联盟汽车企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出具的路测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形成专家委员会的评价意见。

同时,市联合工作组将会同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区政府的申请和路况,选择一些典型路段,逐步用于智能电网车辆的公开道路试验,并向社会公布。

文件规定,需要进行路测的主体应向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提交智能网总线路测申请表,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并形成报告提交市联合工作组。市联合工作组应在收到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的检测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召集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联合工作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通过考试的受试者逐一发出智能网总线路测通知。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应将路试通知和路试标志一起发送给测试主体,测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市公安局将向发布路考通知的考生发放临时牌照。临时驾驶牌照规定的驾驶区域应根据通知上的测试部分进行合理限制;临时驾驶号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通知规定的时间。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启动智能联网车辆道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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