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3字,读完约1分钟
一般工商电价是否已下调10%?8月24日,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将与武汉供电公司合作,对电网和输电费进行专项整治。严禁任何捆绑或“搭便车”的费用,违规提价者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今年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电网连接电价和输配电价要下调,工商平均电价要下调10%。通过暗访,市发改委发现,目前仍有部分供电企业不执行电价政策和降价措施,擅自提高电价标准,并收取其他“搭便车”费用,导致国家在一般工商领域多次降低电价的措施未能有效惠及普通用户。
对此,武汉市和区物价部门将进行全面调查和一般工商电费专项整治。改造的目标是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办公楼和其他主要电力供应商,要求他们在向最终用户收取电费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目录电价。对于非直复用户总用电量表之间产生的正常电量损耗,损耗比例不超过总表计量的7%,计入物业费范围,从物业费中收取,不单独向用户收取。非正常用电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不得与用户分摊,不得以任何理由套牢或“套牢”收取其他费用,不得提高非直接用户的电价标准。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查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对违规涨价、不执行国家、省市电价政策等不诚信行为,将通过“中国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并予以联合处罚。公开揭露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如电费有问题,市民可致电12358投诉。一经查实,物价部门将按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