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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武汉市民政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正式下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和社区护理服务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营造环境、鼓励参与和改善安全的具体优惠支持政策。一是简化登记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申请登记,非营利性老年人机构可以设立若干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二是确保服务设施用地,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与居住建筑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三是鼓励社区养老设施社会化运营,根据评估结果,按星级给予补贴。第四,政府应购买养老服务,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鼓励各地区将社区养老服务打包,通过公私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资本统一运营。五是支持养老连锁品牌发展,对在武汉注册养老服务品牌、拥有3A及以上连锁经营等10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一法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品牌支持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