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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天武汉市房管局就《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规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过程,并设立了“一对一”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
根据《细则》,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和银行拨付的按揭款均不直接进入房企的独立账户。监管措施要求住房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和其他信息,以帮助购房者将房价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而不是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买受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的,抵押银行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划入监管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明确规定,监管周期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开始,直至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完成。也就是说,购房者的购买行为始终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