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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公安局宣布,根据“进一步放宽剩余大学毕业生韩落户试点政策”,根据新政策,落户申请将于16日全部受理。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或通过windows完成。

根据新政策,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包括从海外回国并获得教育部认证的人)可以在没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具有大专、本科和非普通大学本科(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归)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此外,如果上述人员需要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办理搬迁,他们应当按照原避难条件办理。

拥有自己房子的刘汉大学毕业生可以在房子所在的地方定居。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在单位的集体住户或工作场所、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住户中定居。

警方提醒申请人提供「户口申报登记表」;本人原籍《户口簿》或学生集体住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文凭;如果业主的所有权证明或单位证明,或租赁协议,或业主的书面借款证明,窗口警察将检查网上的地址,并在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房子里定居,关系证明和房子的业主的书面同意书应提供。

结算方式可选择网上结算:申请人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需要提交拍照或扫描上传材料。如果申请通过了网上考试,你可以选择快递寄送搬迁许可证。也可以通过窗户来完成。申请人可向计划落户的区政府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如果有人和他们一起搬家,他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没有人员随行,材料应在现场完成。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警方从今天起全面受理定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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