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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武汉市出台了配套政策,按照每户8万元的标准,对通过验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美丽乡村”项目结合了土地增减和村庄搬迁以腾出土地,平均每个家庭将获得2万元。
根据市农委、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武汉市2017-2018美丽乡村建设及补偿标准》,上述补偿政策适用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的项目。
奖励和补偿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区域布局、产业需求、建设程序等条件。也就是说,这个村庄(海湾)将在规划中保留很长一段时间。制定了村(湾)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将围绕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农业休闲旅游、特色小城镇、精准扶贫村以及重点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进行推广。有一定的产业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形成稳定的农民收入来源。
此外,施工过程必须与群众的愿望相结合。项目所在村(湾)农民人数不得少于30人。项目建设计划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群众的同意。不形成新的村级集体债务,体现对精准扶贫项目的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