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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自家养鸡养鸭要注意这个信息: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透露,从8月1日起,将在市中心城区(功能区)和新城区政府的街道开展家禽养殖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中心城区和建成居民区饲养鸡、鸭、食用鸽等家禽。

据了解,除上述禁止的区域和类别外,因教学、科研和其他特殊需要而饲养的,必须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但饲养过程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的正常生活。在禁止范围内饲养家禽的,应当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执法人员将帮助妥善处理饲养的家禽,饲养的公民也应争取自己处置。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禁止单位和个人饲养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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