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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岁的海归结婚一年,丈夫去世,她负债140万元。
为了找到真爱,海归的姐姐在39岁时遇到了第二任海归丈夫,并离婚了。婚后,男方向女方借钱买车并开工厂,但一年后,男方死于车祸,女方负债140万元。后来,她的婆婆和嫂子把她当成了福柯·胡兜,把她扫地出门。最近,这个不幸的女人向早报律师寻求帮助。140万元的债务能由她公公婆婆分担吗?
刘芸(化名),住在青山区,19岁出国留学,23岁回国教书。刘芸有点冷漠和骄傲。她渴望找到“真爱”,并希望找到一个一见钟情的人。这种等待将持续到39岁。2011年5月,刘芸见到了气质非凡、温柔敦厚的常林(化名),并爱上了他。刘芸的父母对婚姻很满意。相识一个月后,他们分手并结婚了。
结婚两个月后,刘芸发现常林婚前就租了这个房间。后来,常林以刘芸的名义向她提供了120万元的贷款,用于厂房建设和营运资金。刘芸同意了,然后她加了20万元贷款给丈夫买车。
2013年10月,常林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死于车祸。常林的父母获得了20万元。刘芸被她的姻亲和嫂子赶出了她丈夫的家。今年年初,贷款公司向刘芸借钱,但她的嫂子和姐夫拒绝偿还债务。
律师说
湖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袁志权解释说,根据合同,这名妇女应该承担向贷款公司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如果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和投资,贷款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贷款人可以在丈夫和妻子可以继承的共同财产范围内要求赔偿。妇女可以证明贷款借给了男子的亲属,或者她可以要求借款人以借款为由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