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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焦点
第一,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造业优质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有900多个与制造相关的项目,占总项目的60%以上。
第二,推动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重点是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效率和质量,弥补公共服务领域的不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第三,大力打破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和淘汰项目近100项。同时,如果现有项目不能完全涵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则一揽子条款分别设定为限制类和排除类。
第四,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限制和淘汰的项目,要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于发展方向明确的鼓励类项目和领域,指标参数应尽可能清晰,方向不明确的新行业新格式应“粗而不细”,只做方向性描述。同时,可以由市场有效监管的经济活动被从限制类中删除。
修订基本信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发展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提问时表示,《目录》(2019年版)涉及48个行业,1477个条目,其中鼓励类821个,限制类215个,淘汰类441个。与前一版相比,从行业角度来看,前一版将增加“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护理服务”、“家政服务”等四个行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行业独立拆分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淘汰类增加“采矿”行业相关项目。从参赛作品数量看,增加69件,其中鼓励类60件,限制类8件,淘汰类17件;从修订方面来看,有822个修订(包括增加、修改和删除),修订方面超过50%。
如何实现它
根据有关规定,一般要求是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核准或记录鼓励类项目;对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允许在一定时期内提升现有产能;对淘汰的项目,禁止投资,限期淘汰。在实施《目录》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协同推进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政策协调,严格执法监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