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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因违反会展业法规而被罚款。
12月3日,广东证监局同时向两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出监管函,延续了去年以来的严格监管局面。监管行动再次提醒投资机构,在会展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避免踩“红线”。
根据各地证监局网站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券商记者发现,自去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向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出了30多封监管信,其中许多公司是“惯犯”。今年6月,行业内84家投资咨询机构的执业规范正式颁布,涵盖了投资咨询机构经常践踏的雷区。可以想象,在有章可循、监管严格的情况下,投资咨询业将会越来越规范化。
广东证监局一天处罚两家投资咨询机构
12月3日,广东证监局同时向两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出监管函。由于展览业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广东德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万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
具体来说,前者有两个不规则之处。首先,公司没有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但有13名员工在投资咨询和客户服务岗位上,为公司的股票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开发投资咨询产品。公司股东直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如果投资顾问根据证券研究报告提出投资建议,他没有向客户解释发行人和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日期。
后者存在三种违规行为,即误导性营销宣传、通过公共媒体为特定证券提供投资建议、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的风险水平提出明确、适当的匹配意见。
研究发现,误导性宣传和承诺的收入是投资咨询公司经常践踏的“红线”。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推广和客户招揽,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虚假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止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去年,监管部门向投资公司发出了30多封监管信
至少从去年开始,监管开始成为投资咨询公司的严格监管趋势。一方面,它关系到居民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规范行业合规管理对维护居民权益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行业展会过程中的合规和风险控制存在漏洞。
根据各地证监局网站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券商记者发现,自去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向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出了30多封监管信,其中许多公司是“惯犯”。
例如,最近被处罚的广东德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收到了三张罚单,并被勒令暂停新客户六个月。今年1月3日,广东证监局核实公司存在6起重大违规行为,前两起与此次处罚的原因基本相同,即北京和福州有独立的业务团队,内部控制不完善;当投资顾问根据研究报告提出投资建议时,他没有向客户解释研究报告的作者和其他信息。此外,公司在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时,在一些推广环节和服务环节留下了不完整的痕迹;未取得投资顾问资格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积极向普通投资者推荐风险水平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关于服务能力和以往业绩的虚假、不实和误导性营销宣传。去年5月,由于存在上述问题的两种行为,即业务推广环节不完善和未能评估部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公司已经收到了责令整改的监管函。
重庆靳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阴军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巨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两个分支机构、湖南鞠婧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河南何新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北京中咨北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咨询机构受到两次以上处罚。
即使是行业内的明星企业,天翔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过去的一年里也收到了两封监管信。11月初,由于营销人员在业务推广和客户招募中的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及承诺收入,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暂停增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客户三个月。去年2月,天翔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也因误导性宣传、无牌股票推荐、宣传信息不完整被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
其他机构在三年内收到七封监管信。今年5月,大连华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罚款25万元。据该券商中国记者称,自2017年以来,至少有6家监管机构对大连华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了7次处罚,涉及虚假宣传和内部控制不到位。
实践规范提到了虚假宣传的七个禁区等。
同样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咨询公司的所有违规行为都受到经纪人的关注,并在会展业的过程中尽力避免它们。一位券商投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资管理,如果是经营管理业务,有相应的制度要求和规范,而且管理得比较好;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标准和数以千计的人在管理注册投资人员,这将是非常困难的管理。如果你管理人员,你所能做的就是签署一份合规承诺书、进行日常合规培训、定期会谈、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自我检查,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因此,在管理方面,许多经纪人为员工设置了严格的投资红线;在业务管理方面,我们尽最大努力使投资业务上线并跟踪,以确保合规。
今年6月,行业内84家投资咨询机构的执业规范正式颁布,涵盖了投资咨询机构经常践踏的雷区。例如,《实务守则》明确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顾问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利用相关信息和资料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篡改相关信息和资料。引用相关信息和资料时,应注明来源和版权所有者。
此外,《实务守则》提出了员工推广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七个禁区,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员工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时,应禁止虚假、虚假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有以下七种行为,包括欺骗客户、承诺客户确定收入或收入范围、承诺客户承担投资损失、夸大以往业绩、只宣传所提供产品的功能而不解释产品的局限性。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对冲、保证、高收益和无风险等表达方式。,这可能会使投资者认为不存在风险,并宣传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和自身实力不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