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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年全国两会,宪法的改编备受关注。 前段时间专家表示,主旨是时隔14年中国重新修宪,与时俱进。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宪法修正案(草案)作证时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取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制定新规范,才能具有持续的生命力
1982年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编纂了四次宪法,共同通过了第31条宪法修正案。 “宪法总是与时俱进,每次改编都要使宪法更完整,这个过程不可能一次完成”中国政法大学的廉希圣教授对中新社记者说,为了宪法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要结合中国的实际,即“接地气”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社会规范,宪法必须与不断变动迅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尽可能一致,没有很大的时滞,“否则社会
宪法修正案(草案)收录了中国共产党近年来重大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和制度创新复印件。 科学快速发展观、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快速发展理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等。
这些编纂既体现了时代特征也体现了中国特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宪法保障。
例如,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撰写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一字之差,意味深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帆表示,法治建设是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的动态整体建设,写入宪法,最终实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飞跃
“改革”一词在草案中也有很多提及。 序言第十自然段将“在漫长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写成“在漫长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 序言的第十二自然段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与世界人民的支持密不可分”的撰述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与世界人民的支持密不可分”。
“改革”一词的加入,体现了中国高层对改革的高度重视,正如王晨所说,不仅“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完善”,而且为下一次改革进行了重要的法治安排和宪法保障。 中国高层强调,重大改革都是依法的。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相关立法事业的协调,确保法治轨道上的改革。
把改革提高到宪法水平,无疑会超越“深水区”,为啃“硬骨头”提供坚定的支持。 在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修宪加入了“改革”的表现,也一定释放了继续深化改革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还确定提出中国“多次和平快速发展之路,多次互利共赢的开放战术”,并写道“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宪法被认为是一国的最高行动纲领。 如果外界担心中国能否避免“啄木鸟陷阱”,“和平快速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载入宪法,这是中国赋予全世界的“定心丸”。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刚说:“这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关系的新定位”,用宪法确认和固定今后中国与世界共存的道路,符合时代的迅速发展和实践的需要,与宪法本身的时代同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