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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本报两会报道组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局长许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议案。
许表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要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的法律框架,明确普惠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普惠金融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是该计划的最后一年,但系统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迫切需要出台普惠金融基本法,规定公民的金融服务权利,明确金融机构的义务,强化政府部门的激励、引导和监督责任,为普惠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调和共同努力的长效机制,促进普惠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法》可以规定公民的金融服务权利,明确金融机构的义务,强化政府部门的激励、引导和监督责任,为普惠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调和共同努力的长效机制,促进普惠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对于出台《促进法》的必要性,许认为:一是现行的《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金融基本法主要针对传统金融业务。没有普惠金融的相关规定,就无法有效推动普惠金融核心问题的解决。颁布普惠金融基本法《促进法》,可以弥补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的缺失,构建一个系统的普惠金融法律框架。
第二,《促进法》的颁布可以有效保障金融服务的获得,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为了保护普惠金融服务的权利,我们必须立法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并迫使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机制创新和发展指标方面考虑公平和包容性,而不是排斥弱势群体,使其成为法律强制性要求。通过监管和问责,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动力不足的问题,推动金融机构转变和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四,只有从法律层面巩固政策,促进形成持久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出台支持普惠金融的法律,有效免除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高风险、高成本、低回报的普惠金融服务。担忧、积极激励、监督和引导可以有效增强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内生动力,变拒贷、恐贷为肯贷,形成普惠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编辑孙倩)